山东省京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0年,1990年由团改院,是“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目前院址位于济南市历山路38-1号。该院阵容整齐,行当齐备,台风严谨,成功创作排演了《奇袭白虎团》和《红云岗》并被搬上荧幕。《石龙湾》、《春秋霸主》、《铁道游击队》等剧屡获大奖,其中《瑞蚨祥》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获“文华大奖”;涌现出宋玉庆、方荣翔、白玉昆、宋昌林等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现有刘建杰、翟萍等多位获梅花奖、文华表演奖和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大奖的国家一级演员担纲主演,并拥有一支优秀的中青年演员队伍。
山东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吕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53年,1990年由团改院,院址位于济南市解放路25号。自建院以来,该院涌现出一大批在全国享有盛誉的吕剧表演艺术家,如郎咸芬、林建华、李岱江等,现有焦黎、吕淑娥、董家岭等多位梅花奖、文华表演奖得主依旧活跃在舞台上。创作排演的大型吕剧《苦菜花》荣获文化部“文华保留剧目大奖”,《百姓书记》荣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新编大型革命历史题材吕剧《大河开凌》入选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公演后广获好评。
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柳子剧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59年,团址位于济南市山大北路27号,是全国唯一的柳子戏艺术表演团体,主要是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柳子戏的保护与传承、剧目创作、舞台艺术整理加工、戏曲音像作品录制、舞台戏曲作品演出、戏曲研究和普及推广、戏曲创作表演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作为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几百年来,柳子戏由历代艺人口耳相传,至今仍保存传统剧目200余出、音乐曲牌600余支,对研究中国北方戏曲、元代杂剧,具备极其重大的学术价值。
山东省文化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57年,2007年经省编办批准同意加挂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为国家一级文化馆。省文化馆新馆位于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2012年4月批准立项,2013年改建完成,建筑面积14200平方米。省文化馆承担着组织、指导全省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及理论研究,传播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培训各类文化艺术骨干;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全省群众文化创作、辅导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山东画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美术创作、交流、研究、辅导和收藏于一身的省级美术创作交流机构,成立于1986年,现院址位于济南市青年东路10号。该院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本院专家并联系、凝聚省内乃至全国一流画家和理论家开展精品创作,对青年美术家进行创作培训,对山东美术创作进行理论研究,推出名家力作,打造山东美术品牌,为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多年来,山东画院涌现了于希宁、黑伯龙、刘宝纯、关友声、孔维克等一大批蜚声中外的书画家,为推动山东美术事业发展,促进齐鲁画派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孔子博物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馆址位于山东省曲阜市,始建于2013年初,2019年9月6日正式开馆,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以承担征集、收藏孔子及儒家相关的各类文物,开展相关文物的研究、保护和利用,开展文物展示、宣传教育、文化交流,弘扬以儒家思想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为宗旨。拥有各类馆藏文物近70万件,其中颇具特色的文物有孔府私家文书档案、明清衣冠服饰、祭祀孔子的礼器等,是极具文化品位、代表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精髓的综合类大型现代化博物馆。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财政拔款事业单位,始创于1954年,初称“山东省戏曲研究室”,1981年更名为山东省艺术研究所,2014年3月更名为山东省艺术研究院,现院址位于济南市山大北路27号。作为省内唯一省级艺术科研部门和重点学科基地,该院科研实力丰沛雄厚,承担着戏剧、音乐、舞蹈、杂技等艺术门类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全省珍贵文化艺术图文声像档案资料;参与组织全省重大文化艺术研究项目,指导全省重点剧目创作、排演,是促进全省艺术创作和文化科研繁荣发展的主导力量之一,尤其是在戏剧传承、戏曲非遗保护等方面成绩卓著,为我省制定文化艺术发展的策略和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80年,承担省内文物调查、勘探、发掘、保护与研究工作。具有考古发掘资质。该单位以国家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和科学研究为重点,近年来,先后完成京沪高铁、南水北调、天然气管网等国家大型基建工程中的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汶上南旺、曲阜鲁故城、泰安大汶口国家遗址公园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及章丘平陵城、城子崖等国家课题研究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编辑出版了《海岱考古》一至九辑、《鲁中南汉墓》、《临淄齐国故城》、《山东20世纪的考古发现与研究》、《辉煌30年》、《鉴耀齐鲁》等考古报告和论文集。连续6年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物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山东省京剧院、山东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吕剧院)、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柳子剧团)、山东省文化馆、山东画院、孔子博物馆、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8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中高级岗位和艺术表演类岗位工作人员3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4.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7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来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山东画院—美术创作—张三”(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联系方式见后文)。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电子邮件对考生条件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见附件2);(2)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专业方面技术职务、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实填写个人隐私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检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隐私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中级岗位(不含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和自主招聘中级及以下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相关知识、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规定比例(见岗位汇总表)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相应核减岗位数。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真实的操作、情景模拟、试讲等方式来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当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设定合格分数线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法律法规,面向博士学位人员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高级岗位人员和面向博士学位人员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相关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来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艺术表演类岗位的特点,考试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艺术表演类特殊岗位对招聘人员专业水准的要求和企业选拔艺术表演类人员的用人标准,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如本岗位所有考生考试成绩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核减该岗位此次招聘计划。
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将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做出详细的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做,复检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聘用意见,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