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订金不退还、加价提车成惯例、强搭保险和内饰……修车,事故车越修越伤、副厂件卖出原厂件、保密协议掩盖产品质量缺陷……不知从几何起,强买强修竟成了买车修车里的“潜规则”。这些“潜规则”打着“优惠”、“大礼包”的旗号,明里暗里地从消费者腰包里掏钱,让人头疼不已,却又无可奈何。
2011年6月何先生花30.5万元购买一辆沃尔沃S60。但当他准备提车时,销售人员告知,由于车型紧俏,需要另外增加两万元提车费,否则提车遥遥无期。为了能买上自己满意的车,何先生明知4S店这种行为是变相加价,但还是交付了两万元定金,与4S店签订了合同。
购车开发票,大家都知道。但是购买进口越野车,开出的发票却低于实际成交价格,这似乎已成为行业的惯例。去年,穆先生在一家知名品牌轿车4S店内看中了一款价值158万元的进口越野车。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店方还能再给予1.5万元的优惠。但有一个条件,其中有10万元的车款需付现金,并且不可以开发票。这样,4S店至少可以逃避17%的增值税即1.7万元。但与此同时,却造成该车无端“贬值”。
最近,广州车主崔女士将自己的事故车送到4S店“住院”修理一周,没想到,疗伤后的爱车,小毛病不断,不像从前那么好开了。后经朋友分析,爱车的零部件可能被4S店做了手脚,偷梁换柱了。据一位汽车维修的人偷偷表示,一些修理工经常会在事故车定损之前将车上部分较新的部件拿走卖掉,取而代之的是旧件甚至残次件。修理工最喜欢修理事故车,因为通过事故车不但可以大赚一笔,还不会为我们自己所带来麻烦,如果事后车主有任何的质疑,修理工都可以把责任推到事故上。
近日,吴先生的车在启动和刹车时能听到“咯噔”异响,怕出大毛病,便去4S店检测。4S店的检查结果为可能有两个问题,一是机脚胶出了问题要换,费用约1700元;二是方向机漏油,费用约2900元。此外,车的尾气管烧穿,换一个要900元;发动机的皮带要两根一起换,费用是400元。于是吴先生又到普通汽修店检查,发现不是机脚胶和方向机出的问题,而是车底工字梁上的两颗螺丝松了,这里的维修工前后花了不到10分钟,花费10元,就把问题解决了。过度维修在车辆维修服务中的确时有发生。
案例一:2009年4月16日安徽合肥的龚女士购买了奔驰B200,车子买来不久天窗发生故障,经检查是丢了个齿轮。4S店要求龚女士把齿轮找回来才能修,否则要更换总系统,需自掏腰包3000多元。龚女士不解地说,齿轮自动脱落说明产品质量有问题,我决不会故意去拆掉或毁坏齿轮,为什么让我为奔驰的失误埋单?
当车子行驶到21000公里时,连续两天出现行驶中突然自动熄火。行驶里程将近23000公里时,已经更换了刹车灯、后雨刮臂、刹车片等配件。
龚女士认为新车不该发生这么多故障,希望奔驰给个说法,多次交涉无果,龚女士向央广《经济之声天天315》、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国质量报》、中国汽车质量网、《中国消费者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等多方投诉,希望借助媒体呼吁。
但是,时至今日,龚女士的问题仍然没有正真获得满意的解决。
案例二:去年6月12日,河北石家庄的胡先生购买了一辆面包车。谁承想,新车开了不到一个月,胡先生就开始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新车开了一个多月后排气管冒蓝烟,当地专修服务站认为是烧机油,再没过几天面包车自动熄火,维修站诊断是发动机人为进水。胡先生不服维修站的判断,多次向车企有关部门投诉,仅企业的400服务热线就打了近百次,最终得到的答复是:发动机进水造成不予索赔。无奈下,他向社会有关部门及媒体投诉均无果。最终,胡先生通过其他手段,与汽车企业某高层领导取得了联系。双方见证下拆解了发动机。结果是连杆弯曲,连杆固定螺丝脱落。
3个月的执著斗争,维权胜利的胡先生并没有笑容,他说,很无奈,维权味道很苦涩。3个月中几次想放弃,太难了,这是一场没有尊严的博弈。
当你的车子发生质量上的问题,当你与汽修店发生纠纷时,该怎么样保护好自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产品质量法律部主任,中消协律师团成员蒋苏华建议您:
为了避免纠纷,车主在选择购车商家时一般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去4S店,另外一种去二级经销商。4S店一般是由厂商授权,负责车辆销售(sale)、服务(service)、配件(sparepart)、信息反馈(survey)等经营事物的规模,是厂家最正规的合作伙伴。二级经销商是4S店作为厂家在各地的一级代理商,一级之下的经销商就叫做二级了。二级经销商就是一些普通的汽车销售商,它们一般都从一级代理商4S店处购车然后卖给消费者。
平时在汽车修理过程中注意收集、索取保存好相关证据;在保养或者维修车辆时,仔细核对服务项目、配件价格、工时费且保存好维修单据,对于维修站提出的一些口头协议,最好形成书面协议;在汽车维修之前尽可能请有经验的人,事先对车辆故障进行预先判断,避免掉入一些汽车维修商家的维修陷阱。
真正产生纠纷时,车主本可分为证据采集、诉求设计和维权方法的选择与决定3步走。
首先是证据采集。虽然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车主也可能取得一些证据,但是取得证据的最好时机是在矛盾爆发、纠纷发生前。平时车主应该养成索要并保存书面材料(如发票、协议、维修纪录、清单、厂商承诺、广告等等)的习惯,必要时应进行录音。
其次是诉求设计。维权车主的要求是不是合乎法律、合理、合适,会成为问题纠纷能否顺利解决的关键。一般车主不切实际的要求常常阻碍问题纠纷的顺利解决,事实上,根据真实的情况依法实事求是的提出适当要求,将是维权车主应当考虑的,必要时可咨询律师意见。
最后是维权方法的选择与决定。现在很多车主都希望能够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的方式来维权,但车主们要注意,虽在此过程中车主、厂商、媒体的3方博弈会直接决定纠纷的结果,但各方为此博弈所采取的手段也当在法律的界限内进行。这里提醒维权车主的是,在选择媒体维权时,应当适可而止。
从成本、时间、效果等角度综合比较各类维权手段后,维权车主首选的维权方法应当是:在充分掌握证据后,摆正心态,提出适当的要求,与厂商好好协商,一般而言这样是能够顺利、高效、并经济的解决实际问题;在这方法不行后,如条件容许,可适当进行媒体合法曝光,形成压力,或向消协或质检部门投诉;如还无效果,则应尽早进入司法程序,以免耽搁了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