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转让方持有的明日宇航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业务管理办法》、《执业规则》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交易,本所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2015 年 7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针对本次交易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766 号)。为此,本所就该反馈意见所涉及
务管理办法》、《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
1、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字[2014]第 110435 号及信会师字[2015]
第 111664 号《审计报告》,新研股份 2013 年和 2014 年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
2、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字[2015]第 111664 号《审计报告》、信永
(XYZH/2015CDA10022)以及新研股份已制定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
3、根据新研股份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
4、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字[2013]第 110783 号、信会师字[2014]
第 110435 号及信会师字[2015]第 111664 号《审计报告》,新研股份最近三年未
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六)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1、根据《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新研股份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293.18 万元;前次募集资
金已累计投出 63,691.57 万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91.92%。新研股份
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符合《创
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
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 22.32%。交易完成后,周卫华(持股 17.37%)、王建
军(持股 3.31%)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卫华控制的星昇投资合计持股 25.52%;明
日宇航方面,韩华、杨立军交易完成后合计持股 15.51%。请你公司:1)根据《证
次交易前周卫华、王建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2)
1、本次交易完成后,周卫华、王建军预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0.68%的股份,
洋、李继兰、靳范、冯国祥、郭琪(周卫华的配偶)共 11 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1)周卫华、王建军确认:2005 年至今,双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薛世民、郭琪、吴洋、李继兰、靳范、冯国祥承诺将其持有的新研股份的股份自一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
尔逊、薛世民、吴洋、李继兰、靳范、冯国祥、郭琪等 9 人出具《承诺函》:“本
人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本次交易中新研股份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613,550,581 股,并向配套融资方
发行 155,209,621 股,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注:本次发行前股份数量已进行复权处理,同时以上数据将根据新研股份本次实际发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周卫华、王建军预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0.68%的股份,
洋、李继兰、靳范、冯国祥、郭琪(周卫华的配偶)共 11 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祥、郭琪等 11 人承诺所持新研股份的股份自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公告之日起十二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
本次交易对方中的韩华、杨立军在交易完成后将合计持股 15.51%,韩华、
杨立军与卢臻、刘佳春、张舜、方子恒、胡鑫之间签署非一致行动的说明及承诺,
韩华、杨立军与卢臻、刘佳春、张舜、方子恒、胡鑫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韩华、
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与其他投资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以谋求对新研股份的
三、反馈问题 7:申请材料显示,明日宇航 2 处土地、6 处房产、部分机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明日宇航银行贷款及担保的具
零件、部件、组件近万件。明日宇航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年增加;(2)由于明日
积约 6 千平方米。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尚未取得相应权属证书的资产所对应的账
2015 年 7 月 24 日,明日宇航已经取得一间建筑面积 5,929.35 ㎡的厂房的权属
31 日总资产的比例为 0.03%。该房屋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费用由明日宇航承担。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规定,
上述人员转让明日宇航股份受每年不超过其持有明日宇航股份总数 25%的限制。
(二)本次交易的各方已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 2.5、2.6 条明
期限内顺利过户至新研股份,转让方保证明日宇航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生效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各方确认
(三)明日宇航于2015年3月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四)明日宇航全体股东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出具《承诺函》,共同不可撤
续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各项内容履行相关
围为:“施工总承包;技术推广服务;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其主营业务为“销售油气开采设备”。明日宇航与上述关联企
业并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同时,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5CDA10008号《审
(二)2015年7月29日,卢臻已签署《说明和承诺函》,承诺其在担任明日宇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楼*单元*号。尹瑛现持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护照编号:E09704781),有效期至2024年4月8日。
2、根据尹瑛提供的文件,尹瑛拥有新加坡居留权(证件编号为S2769943Z),
发证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且同时拥有香港居留权(证件编号为R949833(7)),
3、根据明日宇航的工商文件,2011年5月尹瑛投资明日宇航后,明日宇航仍
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第六点规定:
根据《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9
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并在上述行为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报省级
试点方案的复函》(国资改革[2014]1160号),国务院国资委授予国家开发投资公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取得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补
司99.00%股权;同时,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宝安资产的控股股东。根据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国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
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明
日宇航2014年7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为15%。按照上述税率,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明日宇航拥有24项专利,其中近三年内取得的专
利11项。明日宇航当前核心技术均为其所有。同时,随着经营过程中的技术研发
重工程的应用和开发,零部件制造服务。其产品属于《2015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明日宇航共有员工748名,其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的科技人员共有470名,占公司2014年员工总人数的62.83%;研发人员共有93名,
明日宇航营业收入分别为32,443.72万元和54,947.12万元,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
元,根据明日宇航的说明,其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其当年总收入的比例超过60%。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
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明
日宇航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3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中航空航天/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因
此在现行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变的情况下,明日宇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将按15%
易标的明日宇航的预测期内,仍可以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行预测。
如自2021年起按25%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则采用收益法估算的明日
宇航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32,154.10万元,较明日宇航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
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条件。鉴于此,明日宇航的税收优惠
书》出具日后取得由原什国用(2013)第 01417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换发的 2
款合同》(2015 265,160,00 率(浮动 借款人的股权对任何第三
限公司什邡支行 什公固字第 001 《抵押合同》(2015 什国用(2015)
月 11 日出具的《证明》(编号:[2015]0868 号),明日宇航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
系于 2015 年 1 月 7 日至 2015 年 1 月 9 日通过了综合评议现场审核。审核界定的
产品范围为:钛合金、高温合金、铝合金、结构钢、不锈钢结构件的生产和服务。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GJB9001B-2009。审核结论已呈报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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