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庆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就业是民生之基、财富之源,是实现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所谓新就业形态,大体是指依托网络站点平台获得就业岗位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就业形态。新形势下,慢慢的变多人选择新就业形态,其就业“蓄水池”作用更加凸显。我们要高度关注这一就业新动向,发挥其吸纳就业人口、缓解就业压力、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源的非消极作用,不断拓宽新就业形态发展空间,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新就业形态与数字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从经济学视角看,就业主要根据经济稳步的增长和就业弹性增加。经济增长较容易理解,假如没有经济总量增长,就业状况很难有较大改善。就业弹性是指每一单位经济稳步的增长所带来的就业增长。在给定劳动力成本的前提下,影响就业弹性的重要的因素就是技术变化导致的劳动生产率变化。一般认为,技术进步在短期内会造成“机器代替工人”的情况,导致就业弹性降低,但长期看技术进步会推动社会分工精细化和劳动岗位增加,提高就业弹性。数字技术的发展和渗透,有效推动了资源配置市场化、供需匹配精准化、信息获取便利化,催生了经济新形态、新模式,带动了数字职业发展,扩大了就业市场规模和边界,对就业有显著创造作用。特别是依托互联网形成的平台经济体具有门槛低、容量大、灵活性强等优点,使得原本受就业时空限制的人口可以灵活就业,带动了诸如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等新就业形态,释放出新就业需求。
发展新就业形态是解决新形势下就业问题的重要方法。一方面,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和每年新增劳动力的数量十分庞大,“就业难”问题突出;另一方面,随着劳动用工成本不断攀升,制造业、服务业面临的“招聘难”问题慢慢的变多。二者并存的境况,折射出就业市场的供需矛盾。数字化的经济时代就业群体的就业心态、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呈现出职业选择个性化、职业追求兴趣化的新趋势;一些经营主体的用人理念也呈现随用随招、用完即走的特点。新就业形态能帮助劳动者匹配就业机会,发挥个人技能,释放自身价值;能够很好的满足经营主体对弹性用工、短期用工的需求,大大降低经营主体用工成本。
综合来看,新就业形态既具有传统就业形态的一般性特点,也具有依托数字技术发展的特殊性。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要兼顾其一般性和特殊性,从更好地发挥平台经济、科学技术创新和制度建设的作用来统筹考虑。
一是发挥平台经济对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吸纳作用。平台经济是数字化的经济时代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对就业市场的正反两方面影响同时存在。例如,平台经济可以创造新的岗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上游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岗位需求,这称之为就业创造效应和就业溢出效应。当然,平台经济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对就业市场亦有消极影响。因此,既要努力放大平台经济对就业的正面效应,也要抑制其负面效应。一方面,要通过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监督管理手段,为建立公平竞争、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和谐的平台经济新秩序提供重要制度保障,让企业之间链接更通畅、竞争更充分,让经营主体创新更活跃,进而带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另一方面,要提升平台经济发展信心,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稳定的同时,着眼于长期的制度构建,尽快制定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新举措。同时,还要支持服务业数字化加快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灵活就业提供更多渠道。
二是发挥科学技术创新对新就业形态岗位的创造作用。科学技术创新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科学技术创新对人类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直接或间接带动了人类认知能力提高、生产能力提升和物质产品更新,也带动了就业市场的发展。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角度看,一般认为,基础研究和自主技术创新做得越好,技术的独有性、可扩散性、动力性越强,越有利于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因此,要加快数字化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尽快实现核心技术、核心产品自主可控,通过发展数字技术带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进而带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同时,注重开展新技术条件下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成为知识型、技能型的劳动者。从管理创新角度看,能够最终靠采用一定的手段对要素资源来优化配置,更好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因此,要积极构建与新技术和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新生产方式,注重在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中提高劳动者报酬、提升劳动者能力,释放新技术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三是发挥制度建设对新就业形态发展的保障作用。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与新就业形态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保障体系。针对不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制定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政策措施,实现对不同就业群体的有效引导。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就业形态群体纳入服务范围,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另一方面,要加强新就业形态法治保障。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特点,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条款,加大对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畅通有关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机制,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数字治理,本质上是数字技术向多元治理主体赋能增效的过程,其目的是在数据收集、分析、利用的基础上,从多个层面对治理系统的感知、决策和执行能力进行提升。
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我们更需要的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理念,而非吸引眼球的所谓“理论”。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必须用好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强大思想武器,自觉运用其方法论原则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整体上把握国家安全,不断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化的经济发展的底座,是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石。要立足不同产业特点和差异化需求,推动经济产业全方位、全链条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高质量构建“大思政课”工作体系要聚焦目标、效果和特色,着力破解思政课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核心问题,带动思政课叙事表达体系和场景体验模式的深层变革。
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植根于5000多年的文化沃土,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传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速发展,各国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需要应对新的全球性问题,国际社会迫切地需要携手合作,共同打造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互联网空间,携手构建互联网空间命运共同体。
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马上就要来临。值此之际回望2023年,中国经济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展望新的一年,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依然将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同时也具有体量大韧性强创新后劲足的竞争优势、宏观经济政策回旋空间大的支撑效应、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增长红利等三重有利支撑。
要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为重点,在“加减乘除”上做文章,推进机构改革再深化,为在新征程上全方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新动力。
面对一直在升级的数字社交产品,反而需要青年人意识到沉浸式社交环境背后的经营销售的策略与运作逻辑,从而与社会化媒体生成的感官刺激与虚拟自我保持距离。
“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提出,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宗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根植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中国的初心使命,体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
冬至阳生,岁回律转。在新的一年,我们站在这一年的不易成果上,对未来充满信心,更加需要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取得更多发展成果。
针对目前思政课教师供给能力不能有效满足思政课强起来的发展需要这一突出矛盾,要切实提升教师供给能力,改进教育学生的方式,推动新时代思政课朝着高质量发展。
我国始终主动实行扩大进口的战略和政策,连续举办进口博览会,倡导开放合作,与既往的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主张存在根本差异,为维护开放的世界经济注入了强大动力。
面向未来,要逐步扩大“朋友圈”,绘制好“工笔画”,对接好“硬联通”与“软联通”,秉持包容、合作、共赢的原则,为实现民族复兴和推进全人类的福祉而努力奋斗。
文化交流很重要,我们在讲“一带一路”的时候,也需要讲“共建国家”给我们大家带来的好处。其实我们面临着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问题,“一带一路”不是单方面的施与,而是双向的或多向的互利。
我们必须要全面把握东北向北开放的历史使命,通过推动东北亚次区域、国别合作,破解东北亚各国战略意图和利益不同、战略互信缺失的困境。
2022年我国数字化的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同比名义增长10.3%,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41.5%,数字化的经济成为中国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
坚持以习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精准把握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时代内涵和实现路径,是新时代新征程把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向前进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