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新颁布的中央财政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解析(1)

时间: 2024-08-04 04:51:46 |   作者: 乐鱼体育官网是大巴黎赞助商

详细信息

  2021年8月份出台[2021] 32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cpa800)对文件内容做了整理,希望可以给您提供帮助。

  答:《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从目前的9个以上统一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共3类。

  一是关于设备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施,对现有仪器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施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施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二是关于业务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很多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三是关于劳务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同时,《若干意见》要求,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另外的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出示明细。

  答:针对科研活动不确定性的特点,《若干意见》实现了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的全部下放:一是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即项目负责人无需再向项目管理部门申请调增设备费预算;二是除设备费外的另外的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其根据科研活动需要自主安排。

  答:2019年以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开展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从实施情况看,包干制试点效果很好,科研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给予高度评价。《若干意见》从科研项目和科研机构两个层面,逐步扩大了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一是项目层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二是机构层面,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我的分享,麻烦关注我们的网站和转发。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89%的人还浏览了以下内容: